第八十四章 拍卖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我觉得李桐是个奇怪的女孩子,过完十五接到她的电话时,她竟大言不惭的要我给她拜年。险些在印象里沉没的人突然蹦出来,这才让我想起自己竟然一直忽略了她曾经给我的帮助。也许她太过大方,这样的女孩子让人很舒服。
我在健国哥的饭店里第一次正式请客,可能是自尊心作祟,我突然想让李桐看看自己已经混的有模有样。不过我想错了,刚刚见面李桐便挑剔环境不好。
“带着张嘴来还挑肥拣瘦,你是不是觉得我不讲理?”李桐倒是有自知之明,提前堵住了我们的嘴。
这话她可以说,但是我们都不敢吭声。人与人不是平等的,单个的混子拼胆子,成群的混子拼后台。可惜,不论拼那点,我们都不是李桐的对手。汪洋拎枪砍人的事还记在我们脑子里,除了山屁哥以外,他是最让我害怕的男人。
和尚色眯眯的站在李桐身边端茶送水,从解决完水库的麻烦后,这还是他第一次正式表达感谢。只不过应该说的话没说,和尚的嘴里吐出来的全是勾搭女孩子的调调。我很佩服他这一点。男人嘛,喜欢就泡,而且我相信李桐不会看上一个光头。她曾经嘲笑我的发型难看,还特地根据我分头的方式起了个外号——八万。当然,我拜托过她不要对其他人提起,我不愿意做麻将牌。
李桐的消息很灵,居然知道我最近所有的事。这点我不意外,她与周刚很谈的来。随便动动筷子,李桐突然与我聊起了大流。还是那些老套的话,提醒我悠着点,不要被大流找到机会翻身报复。
我想到小辛,问起他的时候李桐很惊讶,“辛哥你可惹不起,汪洋都不乐意跟他计较。”
这句话放在我刚出来混的时候,我还会顶两句。但是现在,我早对那些大哥没了脾气。而且既然李桐都称呼小辛为哥,代表汪洋与小辛一定有点关系。混的风光的那些人并不是时时靠刀子来压人,只要朋友够多,一样没人敢开罪他们。
鸡头想请李桐去山屁哥的场子唱歌,我立即拒绝了。原本出门前我想让韩津一起过来,但听到是我为一个女孩子安排饭局的时候,韩津竟找借口不愿意露面。看起来不是吃醋,没有女人赌气的时候会连连道歉。或许她不想让我难堪,在介绍她的时候我确实想不到什么词。总之,我一直觉得有些对不起她,更不能带李桐出现在她的面前。
“你对象呢?”李桐忽然提出这个问题。
“上班没时间。”我回答的时候没敢瞅其他人,我知道她指的是蓝眼睛,放不开感情的男人很丢脸。但即使丢脸,很多人还会像我一样放不开。
李桐没有继续问下去,随口换了话题,“上次我提醒你的事你还没谢我呢,你那个什么哥没被抓吧?”
“孩子死了来奶了。”我没好气的接口说:“你告诉我的时候,山屁哥早跑外地去了。对了,你怎么知道那些事的?”
李桐很得意的笑了起来,“来奶总比你挤不出奶要强。汪洋告诉我的,他什么人都认识。”
每次遇见李桐我都很头疼,不管我开什么玩笑,她都能原封不动的还给我。
顿了顿,李桐继续说:“最近你家那里挺热闹。我听汪洋说,很多人都凑过去了,好象跟地皮有关。”
“地皮?”我对这玩意没什么概念。
“嗯,你家那的公司要拍卖,有点钱的现在都过去看热闹。”李桐似乎也不是很清楚,不过她的话已经让我摸到了头绪。
我家附近只有一个能够得上拍卖的公司,就是我父亲上班的公司。因为产品太过单一,而且为了赚名声,公司吞并了太多亏损企业,在半年前就被挂牌,经理贪了一笔巨款跑去美国。不过他在任的时候替自己留好了后路,先把老婆孩子送了过去,又用公款在政府上下铺了不少路,所以并没有受到真正的通缉。在此之后,公司被私人买了下来。二十一个亿,全是银行贷款。据说那人在中央有亲戚,银行差不多就是为这种人开的,而且是免费。
可惜这家伙也不是经商的料,花完了钱,玩过了劲,半年就把厂子给糟蹋毁了。年前他干了同样的事,携款潜逃。一场轰轰烈烈的集体下岗就要诞生,上万职工现在就等着是饿死还是累死,不过除了他们以外,没人还会管这些事。
公司是由很多小厂组成,其中一小部分还勉强可以达到正利润。银行封掉它们之后当然要进行拍卖。最让人眼红的不是这些,而是空置的地皮。没人喜欢接手烂摊子,尤其还得养活成群的工人。就算慈善家也只是在能上电视报纸的地方假惺惺作态,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还是免掉。毕竟连市政府都没干预,在老百姓没饿死闹出事之前,他们从来不干预。

顿时我想清楚了老吴为什么会找到健国哥,也清楚了他为什么会借出四百万给公司干部开工资。看来这老家伙脑筋转的比别人快,提前给自己占了位置。
“这事不会跟我们还能挂上勾吧?”修鬼有些烦躁的问。
“废话。”二郎替李桐开了口,“你以为这玩意谁有钱谁就能买到?咱这是中国。大头就是政府的,小头才是个人的。谁门子硬实谁捞钱,没门子的就算自己有印钞机也没用,最后还得靠咱这样的人。”
李桐没卖二郎的面子,不屑的说:“靠你?你省着点吧,别的色大了被别人弄死。”
二郎很气愤,我连忙站起来替二郎倒了杯酒。修鬼知道李桐是不能得罪的人,捅捅二郎让他敬酒。
还好,李桐陪了一口,气头也就这么翻过去了。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发这么大的脾气,女孩子本来就是奇怪的,如果随便就被男人看懂了,这世界也就没什么意思了。
“过段时间我过生日,到时候你们都去。”李桐走的时候很严肃的命令着,“胖子,你也去。”
胖子指的是二郎。他并不胖,但是与李桐比起来,确实勉强算得上。我和二郎都哭笑不得看着李桐,我忽然觉得她还是很可爱的。
其他人留在饭店处理剩下的菜和酒,我单独送李桐下楼。这小东西上车的时候还不忘记损我几句,不过正经下来更让我烦恼:“到时候把你对象带着,要不你就别来了。”
我也希望蓝眼睛可以陪我去,因为我几乎忘掉少了她的天该怎么变蓝。
斧头与东子两个人有点像,不是说他们打架不要命,而是他们的酒量。我再回到楼上的时候,这两个家伙居然搂在一起说着胡话。
“两人喝了三瓶就成这德行了。”面条很不高兴的一直推着东子,也许她想抢过斧头的胳膊。
我觉得面条和斧头很配,一个罗里八嗦,一个几棒子打不出一声屁。每天他们两个都能给我带来惊喜。
前两天我刚结了年前的话费,那时候手机不是欠费才缴,底座按在哪就算哪里的费用。很倒霉,我按在山屁哥家里。所以我可不敢拖一天。不过刚缴完,第二天斧头就给我打出去三百多块。并不是聊电话,而是通过电话点歌给面条听。**,一首歌三块多,我真不知道他们怎么能忍心听了上百首,而且是我的钱。
如果这属于热恋期男女的普通症状,那么还有其他的事更让我不理解。斧头给面条买了一副墨镜,而面条回头给斧头买了一把斧头。这两个傻逼真过分,一个天天在饭店端菜也带着墨镜,另一个干脆把斧头别在后背,也不怕被警察抓到或者不小心折了自己的腰。
刚认识几天就能爱到这种程度,我想除了医生没人能帮得了他们。或许我有点嫉妒。
以前蓝眼睛给我打传呼留下的小号都是214。她解释是爱到死,我以为是爱要死。其实不管是不是死,只要能爱,我都不在乎。她从没曾亲口说出她喜欢我或者她爱我的话,传呼小号是我唯一能感觉到的地方。不过很久她都没给我留过这个小号。
我不喜欢无声无息的感情,就像韩津,让我太压抑。尽管她为了我做了很多,但我总试图拿她与蓝眼睛比较着,比较她们的笑,比较她们的撒娇,比较她们的生气,比较她们的眼睛。我好像一直游荡在记忆深处,看到的听到的都是蓝眼睛留下的挥之不去的幸福。
当你身边陪着一个女人,她会让你觉得温暖,但你却不会留意她是否温暖,也许这就是爱与被爱的差别。不过人没到死,就不能肯定谁是自己最爱的另一半。我希望是这样,希望韩津终有一天会代替蓝眼睛,仅仅是希望,不是盼望。
晚上的时候我接到了健国哥的电话,事情总是这么凑巧,一切都被修鬼蒙中了。健国哥让我暂时不要去饭店,帮他处理一下公司拍卖的事情。当然,不是去投标,我不属于那种档次,我只是被养了几天需要放出去咬人的疯狗。
书书网手机版 m.1pwx.com